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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「你真是沒有管理素養的人!」你有沒有聽過這種話?我所學的管理是,對於犯過的錯誤「絕對不容許再犯」,所以檢討很重要,檢討後的改善對策更重要,但是有沒有落實去執行「不得再犯」,那就是「管理素養」。

 

【根本就沒有正確方法】

豪雨而造成地下道淹大水,或是水淹路面,是很危險的狀況,人命關天呀!在過去歷史上有沒有發生過?有!那麼有防範措施嗎?可能有,但是不能貫徹,我更嚴重質疑政府的「防範措施」寫的不夠完整。

所以這個事情有哪些「漏洞」?一是「制度不完整」,二是「執行不落實」,三是「沒有找對人負責」;在我的認知,主管機關負責人該負全責,因為你要坐那個位子,領那份官俸,就得負責,官位不是只讓你享受官威的。

在我的顧問工作中,自認為最得意的專長就是「癥結點診斷」與「改善對策企劃」,老實說,這技術也不是簡單的,所以我很質疑政府找「誰」來檢討這些事?如果是這些「公務員」,那,算了吧!老百姓真的是要自求多福,不要把命交給這種政府。

 

【別總是做做樣子】

台中近日就發生一位婦女開車進入淹水的地下道而溺斃事件,以此當範例來發表我的「功夫」,希望政府可以看到,也可以拿去用,不收你顧問費。

日後只要是豪雨,「誰」可以在地下道拉起警戒封鎖線?第一順位就是地下道出入口最近的住戶(至少找三家),然後是「里鄰長」,接下來是「管區警員」,發生豪雨時,不可能這三關都在睡覺吧?是否萬無一失了?錯誤的政策是規定「消防局、交通局」負責去幹這件事,這很扯,因為全市有多少地下道?他們有多少人手?這規定是「理論」,寫好看的,老實說,公務員就是這樣玩,很會寫一些「看起來」很對的規定,可是…..很不實際,真的發生事情,就知道「沒效」。

先不論這位婦女自己的疏失,政府在處理這次危機時的SOP是很糟糕的,例如,這位婦女打電話求救時,從後來公開的通話紀錄中可以看到,接電話的人「很不夠格」,這是第一關,這個人有沒有「同理心」?有沒有「大智慧」?這很重要!如果只是隨便找一個人坐在那邊接電話,這真的是「做做樣子」。

 

【有制度但是也不落實】

我也曾經打過緊急電話,接電話的人對路況完全不熟,你的桌子前方不是應該有電子大地圖?(我看美國電影都可以看見這個畫面)光是問地址就扯不清楚,搞不好他是「外地人」,請問主管機關,你真的只是隨便找一個人坐在那邊接電話嗎?我相信「首長」也不會去關心這件「人事任命」,因為派人是「上面的權責」,這就是政府組織的「弊病」,每一個坑只要塞進一個蘿蔔就完成任務,審核標準不是看「能力」。(怎麼看?又不認識)

淹大水後「就看不見水溝」是多麼危險的大事啊!人命關天耶?政府機關的公務員你有沒有「人溺己溺」之心?如果有,你該很認真的看待此事,而且不是做做樣子,當成是「上班」。

我曾沒見過我這裡的鄰長,其實里鄰長是自治管理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環,有點是「區域眼線」,可是有哪一個里鄰長可以完全發揮當初設立的宗旨功能?政府似乎沒人出來「負責」,有啦!可能會發個公文「提醒」大家重視,來看看吳老師的這篇文章,然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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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建宏領導者修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