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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在大陸,文創園區的是公認的的普遍現象探求原因,這應當說是政府的責任目前各地有個畸形心態似乎一有空地就想到「不搞文創園區,那要搞什麼」,很多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把文創園區」作為轉型升級、尋求出路的突破之道。但大部分園區主事者並非文化人,對文創不內行,沒有清醒認識的熱情,這正是文化產業園區過多、過濫的根本原因,這種“過度”也為很多不務實尋租(坐享二房東之利)、騙補助款的行為提供了方便之後門,更加劇了本問題的嚴重性。

【文創園區快氾濫成災了】

    除了文創園區的氾濫,還有一個是「眾創園區」,也差不多快淪陷了,我個人認為這是很簡單的供需原理,需求有這麼多嗎?怎麼到處有「創業園」,這三個月我走了十個,平均入駐率不到一半,有幾個是一成不到,主事者告訴我「這是配合政策」,政府你知道有這句話嗎?

   確實“大眾創業萬眾創新”的理念已深入人心,國內各地政府大力鼓吹創業創新的政策一波一波湧來,成為當下經濟發展中的一股推力。而在這股創業風潮中,以文化、創意為名頭的不在少數,成為創業、創新的主要突破口和重點領域。然而,一個大麻煩隨之浮出水面,這些園區是不是太多、太濫了?它們的實際效果如何?在土地審批、招商引資、補貼發放等諸多環節上,是否存在尋租空間?

    不可否認不用避諱的談,一塊空地要怎麼回收?一半作文創園區吵出亮點,一半蓋房子來炒出厚利,這是人盡皆知的地產投資常識,不用迴避,怕人家說出你的詭計,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生意人賺錢乃天公地道,真的不用偷偷摸摸

 

文創園區應該辦理等級審批

 

    “合格的”文創園區,要尊重產業發展規律和市場倫理,是真的為文化企業提供平臺和服務,基本上要先投資建設完整的公共設施,作一個負責任有理想性的包租公,而不是搞一個空間,只要有人付租金,隨便人家想做啥都行,真的,這就是一些粗製濫造園區的由來

    “不合格的”各類型園區中,最糟糕的就是把文化產業作為“拿地”的噱頭,然後掛羊頭賣狗肉。這種“計劃性的犯罪行為”,有擔當的政府是應當用法律手段予以規範和制止的。

     我倒認為文創園區應該比照酒店、景區的等級審批,規定要具備哪些基本配備才准予掛牌招商,尤其要參照建築法規之邏輯,你還必須有合格的文創規劃專家簽證輔導,這是品質保證的基本要求。

招商必須是計劃性的有理想性的】

    合格的園區一定要規劃好每個招商入駐項目,而且要站在入駐業者的立場去思考「投資報酬率」,然後鎖定招商對象去洽談,絕對不是無目標的公開招商,尤其是任一個園區都要有領頭羊當招牌,吸引相關上下游廠商來共商大計,簡單說,招商是計劃性的有理想性的,而不是往天空亂槍打鳥。

   我看很多園區都是閒置居多,尤其是很多不入流的佈置,導致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,例如我去參觀一個古街道文創園區,很多入駐業者居然用亞克力招牌,讓這個原本定位在古意盎然的園區看起來不倫不類,這就是主管機構的責任。

   你是玩真的嗎近年來,各級文化主管部門也在這個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,其實不用問,我看了就知道,建構一個專業的文創園區光是靠“衝動和熱情”是不夠的,只靠專家也是一樣不夠,說來說去,還是要政府出來用公權力管一管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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